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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功胜:金融业营改增要有利于提升服务实体能力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11月21日12:44分类:中国央行

核心提示:潘功胜指出,金融业“营改增”方案的设计要在税制制度的先进性和操作便利性中间寻求均衡,税制核心要素要有利于增强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力以及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央行网站21发布的消息显示,中国金融会计学会于11月20日召开主题为“营改增”对金融企业绩效和经营模式影响的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会上表示,金融业“营改增”方案的设计要在税制制度的先进性和操作便利性中间寻求均衡,税制核心要素要有利于增强中国金融业的竞争力以及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潘功胜指出,金融业“营改增”方案的设计要在税制制度的先进性和操作便利性中间寻求均衡,税制核心要素要有利于增强我国金融业的竞争力以及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因此,要综合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制度的先进性,吸纳国际最佳实践并结合我国国情,满足我国经济开放需要,制定较为先进的金融业增值税税制,最大程度地避免重复征税等弊端。二是操作上便利,简化税收核算和抵扣操作,尽量降低政策实施成本和纳税遵从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三是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健康持续发展,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潘功胜表示,金融业“营改增”要综合考虑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利率市场化改革等因素对金融业经营环境和税负的动态影响,在运行初期应该适度安排弹性的税负调节机制。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自2011年获批以来,其试点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已包括交通运输业、邮政业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等,而房地产业和金融业因规模较大以及业务复杂迟迟未能实施。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