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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下周一起取消港人每日兑换人民币上限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4年11月12日15:13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香港金管局发布消息,自2014年11月17日起,认可机构可以为香港居民进行不受限额的人民币兑换。取消人民币每日兑换上限将更加方便香港居民参与人民币交易,不仅为“沪港通”提供了便利条件,也将有助于其他以人民币结算的理财产品的发展。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香港金管局12日发布消息,自2014年11月17日(下周一)起,取消本地居民每日人民币兑换上限。

公告称,基于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及“沪港通”的开通, 经与银行业界商讨和咨询有关部门,现致函通告自2014年11月17日起,认可机构可以为香港居民进行不受限额的人民币兑换。

公告还称,自此,认可机构为香港居民办理人民币兑换业务而产生的头寸,应在离岸人民币市场进行平盘,而非透过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于在岸市场平盘。

现时的相关限制,包括每人每日兑换20000元人民币的限额,将不再适用。此外, 与指定商户人民币兑换业务平盘相关的限制亦不再适用,认可机构应从上述日期起在离岸人民币市场为该等交易进行平盘。

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表示,取消人民币每日兑换上限将更加方便香港居民参与人民币交易,不仅为“沪港通”提供了便利条件,也将有助于其他以人民币结算的理财产品的发展。

自香港2004年推出离岸人民币交易以来,香港本地投资者每日最多可兑换人民币2万元(合3264美元)。

就香港人民币业务的作业方式, 金管局在2010年2月11日发出的通函所说明的原则将继续适用。

换言之,不涉及资金进出内地的人民币业务,是按照本地银行业务的常用规则和适用的监管要求办理。涉及与内地跨境资金流动的人民币业务, 包括跨境贸易结算或汇款业务,则须继续符合内地的相关法规和要求。对于涉及海外地区的交易, 认可机构应适当地确保该等交易符合有关地区的法规和要求。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对金管局这一决定表示欢迎。他说,相信取消兑换限额后,不但可以便利香港居民参与“沪港通”等人民币金融交易,同时还可以进一步提升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地位。

目前,香港居民个人客户可以人民币兑换港元或以港元与参加行(只限于持牌银行)兑换人民币,现金兑换的上限是每人每次交易20000元人民币等值,通过存款帐户进行兑换的上限是每人每日20000元人民币。

非香港居民客户(即非香港居民身份证持有人)进行人民币兑换,并不设兑换金额限制。

企业客户可以按照市场状况及惯例向香港的参加行兑换人民币,这类交易并没有设定任何限额。

附:香港金管局问答

1. 香港居民和指定商户是否需要在个人人民币业务新安排生效前,关闭现有的人民币存款账户,或将账户内的人民币结余兑换成其他货币?

不需要。香港居民和指定商户不需要关闭现有的人民币存款账户或将账户内的人民币结余兑换成其他货币。

为免生疑问,指定商户此前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将不再限于处理客户日常业务的人民币现钞及人民币债券投资的相关交易。换言之,这类账户的操作方式将与其他企业账户一致。

如果认可机构需要作出相应的服务调整(例如收费模式的改变或个别认可机构按其商业考虑设定交易额度),认可机构需向受影响的客户提供足够的预先通知,说明对客户进行人民币兑换的影响。在调整过程中,认可机构应为客户提供方便、有效率及符合成本效益的安排。

2. 人民币现钞兑换是否仍需要遵照每人每次交易20000元人民币的兑换上限?

不需要。人民币现钞兑换的上限将不再适用。然而,认可机构可根据其自身的商业或其他考虑设定兑换限额。

3. 现行有关香港居民对内地汇款以及使用人民币支票在广东省进行支付的要求是否仍然适用?

由于这些交易涉及与内地之间的人民币跨境流动,须符合内地当局的有关规定。换言之,除非内地方面更改相关的规定,现行的要求仍然适用。

4. 认可机构可否向香港居民提供人民币融资?

认可机构可按照银行业务的常用规则及本地的法规和监管要求,向个人客户提供全面的人民币服务,包括人民币融资。如这类服务涉及人民币的跨境流动(例如于香港以外使用的- 2 -

融资),认可机构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该等服务符合有关地区的规定和要求。

5. 认可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相关人民币兑换的要求有否改变?

没有。一般而言,认可机构应按照本地的法规和监管要求和银行业务的常用规则进行人民币兑换交易。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