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金融支持
新华社记者王培伟 王宇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人民银行21日发布公告称,央行日前出台了《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将围绕新形势下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特点,为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提供有效支持。
《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合理确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的利率水平和额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积极拓宽抵质押担保物范围。对于地方政府出台了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政策以及通过抵质押或引入保险、担保机制等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利率原则上应低于本机构同类同档次贷款利率平均水平。对于受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田整理、农田水利、农业科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可以提供3年期以上农业项目贷款支持;对于从事林木、果业、茶叶及林下经济等生长周期较长作物种植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为10年。要加大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力度,针对不同类型、不同经营规模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化资金需求,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方案。
《意见》指出,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创新信贷政策实施方式,支持加大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投入。要拓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
[责任编辑:彭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