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民币业务10周年 不会长期垄断离岸市场
核心提示:2月25日将是香港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十周年。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在最新发表的《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回顾与展望》一文中指出,期望香港长期垄断离岸业务并不实际,人民币未能真正国际化,也不利于香港自身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持续发展。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下周(2月25日)将是香港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十周年。香港金管局总裁陈德霖在2月18日发表的《香港离岸人民币中心的回顾与展望》一文中指出,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脚步推进,未来5-10年中国内地双边贸易以人民币结算的比重可望达到日元及欧元的水平。而期望香港长期垄断离岸业务并不实际,人民币未能真正国际化,也不利于香港自身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持续发展。
陈德霖指出,人民币国际化是个既漫长又复杂的过程,其形态和速度很受内地资本账开放的步伐影响,也牵涉到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政策框架转变与市场之间的复杂互动。
例如,人民币结算业务量取决于贸易双方自身利益的考量,包括成本和头寸的问题,而人民币升值的预期也会增加离岸市场对人民币的需求。不过人民币不可能无止境地升值,要成为国际上普遍接受的投资或储值货币,必须有具深度和广度的金融产品和资产市场,才可吸引海外人士长期持有人民币资产。但金融产品和市场的开发,不但要有足够的政策空间,还需要金融机构的推动和创新,这是一个环环相扣、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尽管很难对离岸人民币市场的规模作出量化估计,但陈德霖指出,可以参考欧元和日元的经验,作出一些假设及推断。一些研究指出,欧元区的外贸以欧元结算的比例为50%-60%,日元相应的比例则为30%-40%。中国内地的外贸以人民币结算的比例,从2010年的2%上升至目前15%左右。当中国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进一步落实放宽资本账管制和人民币兑换,没有理由相信中国内地以人民币支付的双边贸易在五到十年内不能达到日元和欧元的水平,即是可以假设在中期升至30%-60%,这将是现在比例的两到四倍。此外,外商进入内地的直接投资使用人民币的比例,已由2011年的5%上升至目前接近20%,未来五到十年能够升至50%也是合理的推断。
陈德霖还指出,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必然条件和结果。人民币跨境贸易和投资交易的扩大,必会提升离岸人民币市场资金量和流动性,进而提升离岸企业和金融机构采用人民币的意愿和空间。现在离岸人民币市场的规模仍然有限,存款额(约为1万5千亿元)只是在岸(100万亿元)的1%左右,远低于离岸美元存款等于美国本土的大约三成,但可以肯定的是,离岸人民币市场在可见未来会有非常巨大的增长空间和潜力。
对于香港未来发展,陈德霖表示,随着人民币国际化不断推进,香港人民币存款和支付交易占全球离岸市场七成,但香港不会、也不应一直占有这么高的份额。人民币国际化就是要人民币在全球各地更广泛使用和流通,而不同时区的企业和个人需求各异。海外企业和银行的人民币业务如长期处于很小的规模,对香港银行提供的融资和代理银行服务的需求也不会很大。换言之,期望香港长期垄断离岸业务并不实际,人民币未能真正国际化,也不利于香港自身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的持续发展。毕竟,人民币跨境使用的开放和便利是基于国家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香港在过程中可以发挥重大的推动和催化作用,并借此机遇巩固发展离岸中心,缔造双赢。
陈德霖还认为,香港作为先行者已有十年的经验和根基,但更大并且独特的优势在于香港与内地紧密的经贸联系。进入内地的外商直接投资有六成源自香港,内地对外直接投资也有五成以上是投资于或取道香港,而通过香港进行的转口和离岸贸易也占内地外贸总额的三成。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因而无论在规模、深度与广度都会占优,而这些自身优势不会因为其他地方开展人民币业务而削弱。不能自满,但亦也不应妄自菲薄。只要香港各界继续努力不懈,不断加强香港与内地及海外的人民币业务联系,从而巩固和提升中心枢纽的功能和作用,香港作为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将大有可为。
十年前,香港的银行在2004年2月25日正式开始为个人客户提供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以及扣账卡和信用卡服务。
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数据
2013年 (亿元) | 2010年 (亿元) | 2010至2013年间增幅 | |
人民币存款(包括存款证余额) | 10,530 | 3,217 | 2.3倍 |
经香港银行处理的人民币贸易结算交易 (期内总额) | 38,410 | 3,692 | 9.4倍 |
人民币债券发行量 (期内总额) | 1,166 | 358 | 2.3倍 |
未偿还人民币债券余额 | 3,100 | 558 | 4.6倍 |
人民币银行贷款 | 1,156 | 18 | 63.2倍 |
香港人民币实时支付系统每日平均交易量 | 3,954 | 53 | 73.6倍 |
离岸人民币外汇市场每日平均交易量 (美元等值) | 200 | 不足10 | 20.0倍 |
除非另有注明,以上为期末数字。
[责任编辑: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