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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利率市场化——韩国篇:改革时机要抓好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08月07日14:13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韩国的利率改革经历了放开到管制到再次放开的过程。历经三次利率市场化改革,历时17年最终实现。韩国利率市场化的经验表明,选择宏观经济稳定时机,扩大大额中长期存款利率的上浮区间,以此试点逐步放开其他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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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中国利率市场化迈出坚实一步

北京(CNFIN.COM/ XINHUA08.COM)--2013年7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利率市场化是如何实现的?这些国家及地区的利率市场化完成后遇到了哪些问题和风险?这都将会给中国不断推进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提供经验和借鉴。

中国金融信息网人民币频道将为您系列呈现美国、日本、英国、中国台湾、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利率市场化进程

韩国于1952年通过《利息管制法》,对中央银行再贴现率、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等实施管制,利率由“金融通货管理委员会”决定。

韩国的利率改革经历了放开到管制到再次放开的过程。经历了三次利率市场化改革,由于第一次早在1965年,借鉴意义不如后两次重大。从80年代初韩国开始迈出利率市场化步伐,到最终完成,前后时间长达17年。

一、改革进程

第一次

1965年到1972年,韩国实行“利率现实化”改革,主要内容是大幅提高金融机构的全部定期存款最高利率和银行的存款利率。此次根据“提定期稳活期”战略实施,以稳定银行的资金来源。虽然高利率政策在动员国内资金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却抑制了贷款的需求和经济的增长。

第二次

1981年,以放开商业票据的利率管制为标志,韩国开始历时9年的渐进式利率市场化改革。先同业拆借利率后债券利率,先贷款利率后存款利率;先短期后长期。最终以政府对已经放开的利率重新进行管制而宣告失败。

第二次改革使存贷利差从1983年的3.5个百分点下降到1988年的0.1个百分点;1981~1988年韩元对美元升值幅度高达20.6%;由于通货膨胀率飙升和国内资金出逃加剧,导致真实贷款利率上扬,韩国贷款增长率由1981年的43.8%下降到了1988年的17.2%。

时间 事件、措施
1981年 放开商业票据贴现利率;
1984年 银行间拆借利率和未担保的企业债券发行利率自由化
1986年 大额存单利率、有担保的企业债券利率和金融债的利率自由化
1988年 放开除一些政策性贷款外的所有贷款利率和两年期以上的存款利率
1989年 市场利率大幅上升,利率重新被管制起来,第一次利率自由化改革宣告失败

第三次

第三次利率自由化改革分为四个阶段,1991年到1997年,历时7年才完成利率市场化进程。利率市场化步伐明显放慢。特点是先贷款后存款,贷款利率方面先短期后长期,存款利率方面先长期后短期。

对韩国的改革,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只是完成了过程,但并不认为其改革取得了完全的成功。

时间 事件、措施
1991-1993,第一阶段 几乎全面放开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短期贷款利率,放开3年期以上存款利率。放开各种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工具,包括2年以上期公司债券利率。
1993-1994,第二阶段 放开除韩国银行再贴现之外的全部放款利率,和2年,2年期以上的存款利率及所有债券发行利率
1994-1995,第三阶段 缩短可转让存单、大额回购协议及商业票据期限,放开1年及1年期以上存款利率及由韩国银行再融资的放款利率。全部放开有韩国银行再贴现支持的贷款利率,除活期存款以外所有存款利率全部放开。
1995-1997,第四阶段 实现所有利率市场化供求关系调节,实现彻底的利率自由化

二、改革失败的教训

1.放开时机不当                     

1988年正值苏联解体、东欧剧变酝酿中,全球通胀高企,美元加速贬值等外部因素潜在威胁着韩国宏观经济环境。与此同时,韩国还面临一些结构性压力,如美国决定从1989年起废除对韩国的“普惠制”待遇,将汇率升值压力主要针对韩国和中国台湾,并公开指责韩国阻止其货币升值;欧洲共同体也决定从1989年起取消对韩国的全部优惠关税,这不利于韩国出口;同时,韩国面临着需求旺盛,劳动力短缺,工资大幅上涨等困难。

2.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的不稳定因素增加          

1987~1989年,韩国的通货膨胀率平均涨幅超过50%,经济增速下降,公司债券利率、非银行间活期利率飙升。这些宏观和微观经济的不稳定因素导致银行资产负债表出现危机。尤其是在解除利率管制的情况下,名义利率随着通货膨胀率上升而大幅波动,使得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加。

3.金融监管和货币政策工具没有到位               

a.韩国中央银行不独立

商业银行受货币政策委员会监管,专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受财政部监管。这种情况不但导致了银行间的恶性竞争,而且使韩国中央银行不能及时调整汇率和紧缩银根,破坏了银行机构的稳健运营。

b.对金融体系缺乏有力的法律监管

主要表现在:允许大量管理水平低、资金缺乏的中小民营银行进入市场,却对它们缺乏有效监管;对银行违规和高风险操作缺少约束,比如缺乏对向单个贷款人和关系贷款的限制;对银行信用和财务状况缺少严格审查监督;对经营状况恶化的银行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缺少实施金融机构退出的强制性行动的权威。

c.货币政策落伍:缺乏中长期操作工具

1982年,韩国中央银行确立了以间接调控为主的货币管理模式,开始向社会公开发行期限为91天的货币稳定债券(MSBs),但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以后,韩国连续4年实现大量贸易顺差,经常账户持续盈余带来了结构性货币扩张,进而增大了中央银行增发货币的压力,而扩大MSBs发行又不能阻止货币增发导致的通胀升级。

4.国有银行私有化改革不彻底                          

存款利率市场化要求银行具备健全的产权机制和经营机制,否则一旦引起价格恶性竞争,便会引起存款搬家,影响金融体系安全。但1983年韩国最后一家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朝兴银行私有化后,政府依然保留了对银行的最高人事任命权,并强制性规定,无论私人股权有多大,其投票权最多只占10%等。

5.存、贷款利率的改革步伐不协调                        

韩国实行“先贷款利率后存款利率”,但没找好两者之间的平衡。在长短期贷款利率都基本放开的情况下,仍然没有放开存款利率,导致银行对存款的争夺,1988年韩国开始放开两年期以上的长期存款利率,但是当韩国中央银行为经济降温而迅速提高利率时,巨大的错配开始出现。储贷机构开始不顾风险开拓房地产贷款。但从1988年下半年开始,韩国政府开始强制性地调控房地产市场,韩国房地产价格在随后几年开始企稳、回落。

所以,在1991年重新开始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中,韩国政府明确提出了“先贷款后存款;贷款利率先短期后长期;存款利率先长期后短期”的稳健、平衡型改革思路。

三、对中国的启示

1.选择宏观经济稳定时机,扩大大额中长期存款利率的上浮区间,以此试点逐步放开其他存款利率。

2.扩大直接融资比重,降低大型企业对间接融资的依赖,使贷款需求主体转移到中小企业,从而提高贷款需求主体对利率的敏感度。

3.完善货币政策工具,形成完备的利率形成机制。建议在充分发挥央行票据功能的同时,积极探索短期国债市场的发展,同时扩大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的规模,完善Shibor或其他工具作为我国市场化基准利率的基础。

4.创新利率风险对冲工具,完善银行风险管理体系。建议在存款利率放开前,积极研发利率互换、期货和期权产品,引导商业银行完善利率风险对冲体系,以避免存款利率放开后的高息揽存和逆向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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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楠 苏珊娜(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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