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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将对理财产品电子登记:不登记不发售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07月04日10:31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需通过理财系统进行报告和登记,并要求商业银行于7月31日之前登记完成自2011年至今所有已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息。银监会明确表示,对于迟报、漏报、错报、不报等不规范现象,银监会将予以通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甚至暂停其理财产品的发行。

银行理财运作走向阳光化

理财产品“阳光化”一直以来备受关注,监管层三令五申的效果却并不明显。日前,银监会再出“新招”,要求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实行集中统一的电子化报告和信息登记制度,否则不得发售,这对于银行理财产品运作过程的阳光化意义重大。

据了解,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新发行的理财产品,需通过理财系统进行报告和登记,并要求商业银行于7月31日之前登记完成自2011年至今所有已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息。

民生证券相关分析人士表示,此举将理财产品这一游离于银行的重要表外业务严格纳入监管,并能进一步收缩银行表外的高风险业务。

此次,银监会明确表示,对于迟报、漏报、错报、不报等不规范现象,银监会将予以通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甚至暂停其理财产品的发行。

此前,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前也要通过书面化的形式进行备案,同时每月一次向银监部门上报自查的理财产品余额及资产配置、资产状态等信息,银监会只能事后看统计结果。而该电子平台监测系统的建立将有助于监管部门事前监测银行理财市场。

其实,早在5月,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就曾透露,“理财产品非现场登记系统将要上线,所有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设计、投向、比例及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风险等都要向监管机构和投资者进行披露”。

北京商报记者从一位银监会相关人士处了解到,电子监测平台属于非现场监管,如同商业银行定期就要通过一个特定系统向银监会上报利润、资产等数据一样,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对即将发行的理财产品在电子化平台上登记,这样能更加公开、透明。

不过,对于王岩岫此前表态的非现场登记系统也能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产品信息,银监会并未表态。“如果监管层开发的系统能向购买理财产品的客户开放一小部分,让投资者可以查询产品的详细信息,如投资方向、品种、比例,既能提高投资者对所购理财产品的知情权,同时也能减少纠纷。”一位业内人士建议。

此外,银监会要求,该理财系统要求上报的理财产品范围,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只有在获得系统自动赋予的登记编码后才可正式发售。

据银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去年底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7.1万亿元,到今年3月底已经升至8.2万亿元,意味着今年一季度银行理财产品的规模已经增加超1万亿元,而从2007年到现在理财产品的规模大概以每年50%的速度增长。目前理财产品规模只占银行业资产的5%,如此看来未来理财产品市场的规模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更需要加强有效监管,以防止风险的发生。(北京商报 闫瑾)

[责任编辑:陈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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