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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防工作人员私售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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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网2013年04月26日13:40分类:人民币投资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3年4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人杜金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苗有水、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文玺介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法制晚报记者】最近有媒体报道,个别银行员工私售理财产品,涉嫌非法集资,请问您如何看,如何规避这个风险?

【杜金富】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我们制度规定的大体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银行自己设计的理财产品,另一方面是销售第三方的理财产品,比如代销保险和基金产品。刚才记者提出私售理财产品,这个是没有经过银行总行批准的,银行工作人员利用了工作场所,有的不是利用工作场所,是利用自己的身份销售这种理财产品。我们其中也发现有很多私售的理财产品是银行被辞退的人员,他在社会上仍然打着我是银行工作人员的旗号去销售所谓的理财产品。这种行为不仅仅给广大群众造成了损失,也损害了银行的声誉。

我们发现这种情况后,银监会高度重视,于去年12月份下发了风险的排查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对本行销售的第三方理财产品业务流程进行全面的风险排查。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内部控制,对销售第三方的理财产品要建立统一的审批制度和流程,同时也要加强对员工职业操守的教育,防范风险。在此,我也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首先要认清所购产品的发行机构,是银行的还是第三方的。销售的产品是不是有合同,有银行盖章,然后你要仔细地阅读合同中相关的条款和信息披露的内容,最后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需求购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最明显的是,可以看看购买的理财产品,银行有没有这方面的公开宣传,看看你办的这个理财产品是不是在这个银行办的,如果是在这个银行办的,然后你再细细地读理财产品的合同。谢谢。

[责任编辑:陈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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