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民币 > 人民币动态 > 理财产品监管加码 短期流动性影响有限

理财产品监管加码 短期流动性影响有限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03月28日17:47分类:人民币动态

新华08网上海3月28日电(记者王淑娟)银监会日前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对商业银行理财投资运作做出了系列限制规定,其中包括备受争议的“理财资金池”、通道业务等。市场人士认为,此举对市场短期流动性影响有限。

《通知》对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直接或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做出了规定。

银监会指出,“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实际上,这指的就是银信合作、券商资管等通道业务。

普益财富研究员吴泞江指出,商业银行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认购银行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帮助银行将资产负债表内的资产转移到表外,这实际上是一种监管套利,因而业务发展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

数据显示,中国银行理财产品余额已从2007年底的5000多亿元增至目前的7.1万亿元,增长超过13倍。迅猛的增长背后,隐忧凸显,其中“理财资金池”期限错配、以新还旧等问题被指是一场击鼓传花的“庞氏骗局”。

对此,《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单独管理指对每个理财产品进行独立的投资管理;单独建账指为每个理财产品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单独核算指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个理财产品都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此外,银监会还要求,商业银行应向理财产品投资人充分披露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情况,包括融资客户和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等。

“在运作过程中,理财资金流向和风险信息不对称而导致投资者盲目和刚性兑付的要求,可能会导致融资者的道德风险。因此,加大信息的披露,有利于明确风险处置的规则,区别对待不同原因造成的不能偿付。”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指出。

最引人关注的是,银监会明确指出,商业银行理财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

对此,东方证券分析师金麟认为,《通知》预计不影响短期流动性。大部分银行早已实现产品与资产的“一一对应”,“35%”和“4%”这两条标准也都是基本得到满足的。大部分银行不需要对理财产品余额或者结构进行调整以满足理财新规要求。另外,《通知》仅针对理财产品而不涉及信托受益权类买入返售等同业业务。(完)

[责任编辑:姜楠]

分享到:

视觉焦点

  • 菲律宾:防疫降级
  • 坐上火车看老挝
  • 吉隆坡日出
  • 中国疫苗为柬埔寨经济社会活动重启带来信心

关注中国金融信息网

  • 新华财经移动终端微信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