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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货币互换协议规模5年超两万亿元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3年03月27日15:16分类:人民币动态

核心提示:自200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与19个国家、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涉及规模为20062亿元人民币。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表示,两岸有关方面正在就建立货币互换安排开展相关的研究。英国央行也发表声明称将与中国人民银行尽快签署货币互换协议。

新华08网3月27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26日与巴西中央银行签署了中巴双边本币互换协议。这也是中国人民银行与金砖国家间签署的首个货币互换协议。自200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先后与19个国家、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涉及规模为20062亿元人民币

新华08网人民币频道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资料和数据进行了整理,与中国人民银行签署货币互换协议的国家、地区央行及货币当局中,亚太地区包括韩国、中国香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蒙古、新加坡、新西兰、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泰国、巴基斯坦、阿联酋、澳大利亚;欧洲地区包括白俄罗斯、土耳其、冰岛、乌克兰;美洲地区包括阿根廷和巴西。

国家、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 签署时间 流动性支持规模 有效期 备注
韩国银行  2008年12月12日 1800亿元人民币/38万亿韩元 3年 已失效
2011年10月26日 3600亿元人民币/64万亿韩元 3年 续签并扩大规模
香港金融管理局  2009年1月20日 2000亿元人民币/2270亿港元 3年 已失效
2011年11月22日 4000亿元人民币/4900亿港币 3年 续签并扩大规模
马来西亚国民银行  2009年2月8日 800亿元人民币/400亿林吉特 3年 已失效
2012年2月8日 1800亿元人民币/900亿林吉特 3年 续签并扩大规模
白俄罗斯共和国国家银行 2009年3月11日 200亿元人民币/8万亿白俄罗斯卢布 3年  
印度尼西亚银行 2009年3月23日 1000亿元人民币/175万亿印尼卢比 3年  
阿根廷中央银行 2009年4月2日 700亿元人民币/380亿阿根廷比索 3年  
冰岛中央银行 2010年6月9日 35亿元人民币 3年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2010年7月23日 15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新加坡元 3年 已失效
2013年3月7日 3000亿元人民币/600亿新加坡元 3年 续签并扩大规模
新西兰储备银行 2011年4月18日 250亿元人民币 3年  
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 2011年4月19日 7亿元人民币 3年  
蒙古国中央银行  2011年5月6日 50亿元人民币 3年  
2012年3月20日 100亿元人民币/2万亿图格里特 3年 续签并扩大规模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银行 2011年6月13日 70亿元人民币 3年  
泰国银行 2011年12月22日 700亿元人民币/3200亿泰铢 3年  
巴基斯坦国家银行 2011年12月23日 100亿元人民币/1400亿卢比 3年  
阿联酋中央银行 2012年1月17日 350亿元人民币/200亿迪拉姆 3年  
土耳其中央银行 2012年2月21日 100亿元人民币/30亿土耳其里拉 3年  
澳大利亚储备银行 2012年3月22日 2000亿元人民币/300亿澳大利亚元 3年  
乌克兰国家银行 2012年6月26日 150亿元人民币/190亿格里夫纳 3年  
巴西中央银行 2013年3月26日 1900亿元人民币/600亿巴西雷亚尔 3年  
规模共计   20062亿元人民币    

(资料及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货币互换助推人民币国际化 台湾、英国有望加入

货币互换是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步,从货币互换路线来看,遵循了从周边贸易伙伴如中国香港和韩国,到新兴市场国家如印度尼西亚、关键地区枢纽国家如土耳其和阿联酋,再到西方国家比如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的渐进路径。

分析人士认为,亚洲贸易伙伴和新兴市场国家,更愿意接受崛起的货币,而新西兰和澳大利亚央行与中国央行签署的货币互换协议,显示出西方发达国家也逐渐认识和接受人民币。

英国央行2月22日发表声明称,将与中国人民银行尽快签署三年期人民币-英镑互换协议,目前双方正在积极就此进行谈判。分析认为,这反映了英国决策者将伦敦发展成为主要人民币离岸中心的愿望。如果中英两国央行成功签署协议,将是人民币货币互换首次覆盖至七国集团(G7)成员。

专家学者认为,台湾和大陆历史文化渊源深厚,经贸关系紧密,而且人居环境极佳,有望超越新加坡成为仅次于香港的第二大人民币离岸交易中心。

两岸于去年8月31日签订《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今年2月6日货币清算机制进入实质运作。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易纲3月13日表示,两岸双方可以商谈货币互换协议。

台湾当局货币政策主管机关近日表示,两岸有必要签署货币互换协议,该机关会尽最大努力,缩短完成签署时间,并争取协议额度不低于3000亿元人民币。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杨毅3月27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表示,两岸有关方面正在就建立货币互换安排开展相关的研究。

货币互换协议是指互换双方可在必要之时,在一定规模内,以本国货币为抵押换取等额对方货币,向两地商业银行设于另 一方的分支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通过货币互换,将得到的对方货币注入本国金融体系,使得本国商业机构可以借到对方货币,用于支付从对方的进口商品。这样,在双边贸易中,出口企业可以收到本币计值的货款,可以有效规避汇率风险、降低汇兑费用。

[责任编辑: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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